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子女中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子女中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到朝阳区招生 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1)持市台办开据“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持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现役军人证件
(4)持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5)持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6)持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7)持北京市人事局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此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随迁页上需有子女的相关信息
(8)持“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9)持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10)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护照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页且在有效期内)
(11)父母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持《关于本辖区内无户口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
2.全家户口本(儿童本人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证件及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时间:
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子女中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4月28日至5月25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招生 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三、相关要求
1.朝阳区招生 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登录“朝阳区”端口,用适龄儿童证件号码和第一监护人的手机号码作为用户名和密码,正确输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编号,并按系统提示完成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招生 中义务教育办公室
2014年4月
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申请在朝阳接受义务教育备案信息采集表
编号:________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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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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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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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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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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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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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按京户对待/港澳、外籍华人/外国籍/无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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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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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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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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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否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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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阳区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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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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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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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取得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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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属街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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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情况 |
姓名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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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理由 |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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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全家户口本(儿童本人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或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证件及出生证明 3.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按本市户籍对待及港澳、外籍华人等子女中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