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保障您的孩子顺利进入延庆县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请各位家长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1. 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范围:
(1)年满六周岁且未就读过小学;(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由家长自行采集,2007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请于5月26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县教委小教科采集,地址高塔街51号303室)
(2)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延庆县;
(3)欲在延庆县范围内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2.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方式:
(1)请在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访问http://yjrx.bjedu.cn或搜索关键字“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请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后,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延庆县”,进入延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
(2)本市户籍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
非本市户籍点击“非本市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入口”,进行入学资格申请,并按照暂住地所属街道或乡镇政府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待街道乡镇审核后,再次登录采集详细信息。(街道、乡镇审核材料包括: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3)家长需依照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如实填报,网上将对您所填报的信息有效性进行相关验证。
(4)信息录入确认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登记入学时须携带)。
3.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成功,学校才能审核入学信息。
(2)适龄儿童需在6月14日—6月15日,到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具体划片情况见学校公示信息)。如未按时到校审核,教委划定的学校因学位已满接收有困难的,由教委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请进行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69102029
技术咨询电话:4008310001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