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升小网

登录 | 注册

北京市教委颁布新规:学校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2014-05-21 10:25|编辑: 路雨|阅读: 1404

摘要

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的意见》,《意见》规定,中小学要严格依照课程标准教学,要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

5月19日,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的意见》,再次对中小学生课时、家庭作业、 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给出了具体标准。该意见将于今年5月30日起实施。

禁止“课堂内容课外补”

《意见》规定,中小学要严格依照课程标准教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不得随意提高课程教学难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禁止“课堂内容课外补”

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各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实效,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时间。

学校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在家庭作业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要控制作业总量,保证学生休息和睡眠时间。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要求安排作息。

《意见》提出,学校不得布置重复性及惩罚性作业,并对教辅材料的选用进行了规范: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 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学校应当免费提供,市、区县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

针对不少学校给家长布置任务的情况,《意见》也发出禁令:各校不得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北京市教委就天价 问题:将规范居住年限

北京市教委详解2014年幼升小入学及幼升小信息采集

育才超常班初试考生超两千人 市教委发申明不会违规招生

2014年幼升小咨询电话难打通 教委表示升学政策太专业

0

收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QR Code

微信里点“发现”

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报错
幼升小入学北京市教委家庭作业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