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广外分校划片范围
手帕口南街1号院1-12号楼;手帕口南街36号院36号楼、36号甲乙楼、40号院1-3号楼、48号院44、46、48号楼、82号、61-63号简易楼;手帕口南街65、67、69、71号平房;
西一巷平房2、4、6号、8号楼;西一巷10号楼;
东二巷平房54号;东二巷;
广外车站西街9、13、15、17号院,2-12号平房、18号平房;广外车站西街甲11号楼;
小红庙1-17号楼、18号院2-8号楼;
小红庙南里1、2、4、5号楼;小红庙熔炼厂宿舍1-3号楼;
恒昌花园1-5号楼;红居街(远见名苑)1-5、7-12、14-15号楼;
红居街10号院1-3号楼;红居南街5-11号楼;红居斜街1-8号楼;平房1-20号;红居南街1号院1-5号楼、甲1号楼;红居南街6号院1、2号楼;
远见公寓;新世纪公寓;车站西街1号院1、2号楼;
红莲南路6号院(乐城)2、3、5-7号楼、9号楼。
上述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到学校登记入学。经区县级以上的医院确认为不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可不登记,需在学校办理申请延迟入学手续,或申请办理协调到特教学校就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