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2013年2月,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简称“减负八条”。
第一条:小学生每天不能超过8节课;确保中小学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第二条: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三条:小学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
第四条:小学不得组织期中 ;初中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学科 。
第五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公办教师有偿补课。
第六条:所需教辅书籍学校免费提供;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第七条: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
第八条:减负工作,中小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课业负担全面监测公告。
NO.2 2014年5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的意见》
第一条:寄宿制学校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以上;初中生每天睡眠不小于9个小时。
第二条:严格控制评选、推优等活动;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 ;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升学率不作为对学校奖惩依据。
NO.3 2014年10月28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继去年2月和今年4月颁布中小学“减负令”后,北京市教委第三次下发减负通知。
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 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 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 。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近期将对部分区县和中小学校就减负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一旦发现区县和学校存在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