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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对非京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时限、相关材料等要求大不同!快来看看你所在的区县都是如何要求的?

2016-09-21 09:40|编辑: 杜杜|阅读: 5899

摘要

在这些材料中,据北京幼升小网小编杜杜获悉“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为往年较为容易审核不过的证件之一,原因多为“社保缴纳时间不够”、“社保缴纳地区不符合要求”,以及“各区所需的证明材料不统一”。

非京籍适龄儿童在京幼升小的首要条件就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五证”,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这些材料中,据北京幼升小网小编杜杜获悉“在京务工就业证明”为往年较为容易审核不过的证件之一,原因多为“社保缴纳时间不够”、“社保缴纳地区不符合要求”,以及“各区所需的证明材料不统一”。

下面,北京幼升小网小编杜杜为大家汇总北京各区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的要求,希望能对各位家长有所帮助!

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在东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在审核期间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最近三个月应连续缴费(2016年2月至4月),2016年5月15日后补缴无效。同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正在正常营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应为审核申请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距2016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应距2016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公司登记档案查询件),成立日期应距2016年5月15日满三个月及以上且注册地址为东城区。

符合2、3条审核标准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在京务工就业,且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法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证明(2016年1月至3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海淀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或其配偶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的,应提交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3.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4.在本市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提交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5.在本市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交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并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注:以上五类申请人或其配偶应于2016年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且2016年3月(含)至2016年5月(含)之间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2016年3月(含)至2016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

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北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应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2016年5月9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切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缴纳。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火锅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切其成为经营者的实际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代表人的实际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投资人含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实际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在丰台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且至少一方需在丰台区缴纳。

今后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在石景山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并在京缴纳社保。

在京缴纳社保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16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社保自2016年1月1日起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一方在石景山区工作并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应为在有效

期内的规范合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上显示的参保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2016年1月1日前由石景山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16年1月1日前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通州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会保险在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在顺义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顺义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顺义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16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顺义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顺义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顺义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顺义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顺义区租住房屋的,应i公布2015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的顺义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顺义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顺义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大兴开发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开发区务工就业证明。

1、审核申请人或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开发区工商分局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自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在开发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在昌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如无完税凭证应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在房山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在本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费的证明,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怀柔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截至申请月的前六个月内连续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名录。

3.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营业执照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务工就业证明,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社保缴费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平谷区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在当年5月31日前)。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平谷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当年5月31日前)。

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父母双方均在京工作,且父母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并在2016年1月至3月在门头沟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前)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企业名称应与合同一致。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2016年4月25日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2016年4月25日前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密云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在密社保缴费证明。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社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在延庆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由区人力社保局或延庆工商分局(所在地工商所)分别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在本区截至申请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起始日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补缴不算连续缴费。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区注册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区注册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本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须提供相应工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加盖档案查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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