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政策即将出炉,最近我们收到了许多昌平区父母咨询关于京籍、非京籍的各类疑问。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入学,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仔细聊聊这些问题!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是参考2016年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最终以2017年政策为准)
京籍
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片免试就近入学。
入学流程:
1.家长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表》。(网址:http://yjrx.bjedu.cn)
2.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划片学校现场报名。
信息采集时间点:
5月9日至5月20日(依据2016年政策,仅供参考)
信息采集网址: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yjrx.bjedu.cn/
其他适龄儿童相关要求
1.持有区教委出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政府外事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2.区级以上政府(含区级)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3.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非京籍
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流程:
1.家长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网址:http://yjrx.bjedu.cn)
2.家长携带“五证”(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3.通过初审后,由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家长是否审核通过,通过审核的领取《在京就读证明》。
5.家长登陆到“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表》。
6.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带《在京就读证明》,《学龄人口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到镇域内的学校联系就读。
7.如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到其他镇(街道)的学校就读。
信息采集时间点:
5月9日至5月20日(依据2016年政策,仅供参考)
信息采集网址: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yjrx.bjedu.cn/
“五证”的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如无完税凭证应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二)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的,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具的房租发票、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2.如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暂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稳定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
2.暂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有效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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