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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幼升小城六区非京入学关键时间节点、重要准备材料汇总

2017-05-05 15:36|编辑: 佳佳|阅读: 2643

摘要

2017年北京各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不少非京籍的家长对于非京籍需要准备的证件以及审核时间并不很了解,为了方便大家了解信息,北京幼升小网小编为大家整理非京籍入学相关信息。

2017年北京各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最近不少非京籍家长向北京幼升小网咨询非京籍准备证件及审核时间安排,为了方便大家了解信息,北京幼升小网小编为大家梳理非京籍入学相关信息。

非京籍幼升小准备哪些材料?

证件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证件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证件五、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备注:家长需要上述相关材料,然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所在区教委确认就读学校;如学校接收有困难,区教委会协调解决。

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北京各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政策不同,不少家长有疑惑政策看不懂,怎么办?别着急,京京为大家详细解读政策哦。

东城区

信息采集:5月8日-5月14日

街道办受理审核申请:5月17日-5月23日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东城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特别说明:用人单位注册相关证明地址与劳动合同一致,如地址不在东城区,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工作证明工作地址在东城区。

2.个体工商户:东城区营业执照(证件日期距离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正常营业,依法纳税。(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东城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件日期距离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正常营业,依法纳税。(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4.股东或合伙人:东城区工商机关备案的文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件)(生效具体时间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要求原件,复印件需要盖公章)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2017年5月15日前开具)。

3.租单位公房: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应距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工作证明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需要提供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并提供2016年当年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与病情相关联的检查报告、病历、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3.北京市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东城区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开具时间应距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父母持有东城区北京居住证或登记卡可视为由此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网上信息填报核对标准

申请人提供证件材料与网上信息采集信息一致且符合审核标准,不得冒用、盗用他人信息,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点击查看东城区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西城区

信息采集:5月8日-5月16日

网上信息联审: 5月17日-5月19日

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5月22日-5月26日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1月至3月)+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开具税票,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

特别说明: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3.租单位公房: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抚养方相关法律文书)。

3.父母是外地人孩子是香港户口,孩子不用提供户口簿,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至少一方在本区街道办管辖内。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3.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应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办理。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父母持有西城区北京居住证或登记卡可视为由此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即可。

3.持港澳身份证件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明。

点击查看:西城区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朝阳区

信息采集: 5月8日-5月31日

街道办材料初审:5月17日-6月1日

网上信息联审:5月17日-6月2日

开具就读证明: 6月5日前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就业,(下列)三类情况需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按月缴费。

2.个体工商户:朝阳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3.法定代表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 “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正常营业,依法纳税。

证件二、在朝阳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房完税证明(2017年5月17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租单位公房: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距2017年5月17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该证明应写清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朝阳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由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供)和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朝阳区2017年5月17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证件机打,涂改无效。

3.登记卡或暂住证距2017年5月17日已满6个月,或居住登记卡和暂住证相加距2017年5月17日连续满6个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证明中填写的孩子及家长信息需要与户口簿信息一致。

点击查看:朝阳区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海淀区

信息采集:5月8日- 5月17日

网上初审: 5月16日- 5月19日

街道(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5月18日- 5月27日

小学登记、审核入学信息:6月17日- 6月18日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10日起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海淀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或配偶提供在京证明,(下列五种情况需提供社保)同时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7年3月1日(不含))。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并加盖公章)。

5.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营业执照(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

证件二、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特别提示:海淀区2017年上学与2016年地址入学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填写并提交《2017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海淀区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2017年5月17日(含)之前。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暂住证“有效期限”的截止时间应在2017年5月31日(不含)之后。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证件需要按照模板办理。

2.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少年姓名等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

点击查看:海淀区五证审核细则

丰台区

采集时间:5月8日-5月31日

申请、审核时间: 5月16日- 5月31日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丰台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及配偶提供北京工作,(下列)情况需符合一条: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社保(2016年12月至3月)。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4.股东或合伙人:营业执照。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5月15日满半年)、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属实证明+出租房屋完税证明(2016年12月至申请月)。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户口簿及其它证明材料能清晰表明审核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少年的关系。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为017年4月26日(含)以前。

2.证件上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机打,涂改无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使用统一的规范文本、内容齐全。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点击查看:丰台区五证审核细则 

石景山区

信息采集:5月8日-5月31日

街道办现场审核:5月17日-31日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区内志愿填报:6月22日8:30-23日17:00

区义教办对非京籍进行学区内按志愿计算机派位:6月28日前通过五证审核但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非京籍学生填报(全区内有剩余计划学校)志愿:6月28日8:30-17:00区义教办对通过五证非京籍按志愿进行全区内计算机派位:7月1日前

审核材料标准

 

证件一、在石景山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证前提:申请人双方均在北京工作,在京缴纳社保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17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社保自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在京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租住房屋的,需一方自2017年1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4.股东或合伙人: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已获得我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我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证件二、在东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1.有房产:住建或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户入学申请,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9年内协调一户入学申请。

2.无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房主在审核现场签署的《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及房主于5月8日前依法缴纳有效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租赁费1年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租住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租单位公房:单位应为房屋的产权人,并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

证件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爸妈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一方材料即可(离婚判决书)。

3.超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医院病历、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身体康复可以入学的诊断证明。

证件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其中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在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签注时间应在2017年5月8日前。

2. 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现居住地址与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证件五、无人监护证明(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石景山区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暂住证)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点击查看:石景山区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声明:本文政策结合各区教委政策,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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