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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昌平区非京籍幼升小股东或合伙人务工证明要求

2017-09-30 15:25|编辑: 阿奇|阅读: 540

摘要

在非京籍幼升小的家长群体中,很多人是与他人合作在进行工作,属于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人,虽有别于法人但是不是普通的员工,那么这样的人群在幼升小的时候需要怎样的务工证明的?

2018昌平区非京籍幼升已经进入倒计时了,相信家长们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开展的差不多了,不过对于非京籍股东和合伙人来说,自己的务工证明证件由于和其他人些许不同,因此可能关注的时间点也有所区别,那么对于这样的一类人群,2018昌平区非京籍幼升小的务工证明是怎么要求的呢?

昌平区

2017年政策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或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从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出,昌平区要求股东或者合伙人提供证明的并无具体要求,但是您依然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如果您的务工证明时间不符合这样的要求,那么根据2017年昌平区入学政策,可能会对孩子2018的入学产生影响,需要您提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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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昌平区非京籍幼升小法人务工证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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