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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幼升小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问答,速来看

2018-05-03 15:07|编辑: 小M|阅读: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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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8 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有关问答,详细地解答了各种入学问题,北京幼升小网整理此文,一起来看下。

2018年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2018 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有关问答,详细地解答 了各种入学问题,一起来看下。

一、关于入学政策

1.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北京市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

4.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有哪些关注点?

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总体保持稳中求进,具体有七点值得关注:

(1)严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查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 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本市十五条禁令等有关义务教育入学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组织 、校外培训班、各类竞赛等方式选拔学生。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下发专项督查通知,采用统一部署、区级自查、市级抽查方式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2)稳妥实施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部门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3)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在去年积极探索基础上,今年我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4)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精神和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首次在入学文件中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教育。

(5)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今年我市初中特长生招生与去年保持稳定,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要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我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6)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在持续规范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公开公示寄宿招生的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等信息,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7)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落实教育部要求,入学文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6.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其父(或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提供居民户口

5/18提交哪些材料?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6.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1)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其父(或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提供居民户口

9/1817.不足龄的儿童能参加采集吗?由于是入学信息采集,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参加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能采集。

18.超龄的孩子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超龄的孩子可到所在区教委进行审核后由区教委代为注册。

19.信息采集开放时间到什么时候?

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7日-5月31日,开放时间内均可以采集,采集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不必焦虑,错峰登录系统进行信息采集。

20.账号、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来重置密码,也可以联系区教委对登录密码进行重置。

21.信息采集都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带红色“*”的都需要填写,其他项选填。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采集的“五证”审核信息依据区规定执行。

22.信息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若注册的基本信息填写错误,请撤销信息并重新注册填写。

23.如果编写一个虚假信息能不能通过信息采集?

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与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联网10/18验证审核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在验证环节发现是虚假信息,该条信息无效,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为此,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

24.注册信息未通过审核怎么办?

注册信息通过公安部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比对验证,以公安部系统数据为准。如果未通过审核,首先请对照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检查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与身份证、户口本确实一致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

25.能不能撤销登记,换区进行登记?

在信息采集完成后,未被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前,如需变更区,若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自行注销并重新注册,在采集时间之后的撤销流程请咨询原登记区教委,并由新入学区教委进行审核登记。原信息采集表作废,入学时以新采集表为准。但在采集时间之后,由于换区登记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片内入学机会。

26.登记的手机有什么作用?

登记的手机用于接收入学各阶段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27.没收到验证码短信怎么办?

首先确认注册手机号是否填写正确,然后确认手机是否欠费或安装了短信拦截工具,若都没有问题请拨打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客服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28.信息采集表丢失了怎么办?

可登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重新打印信息采集表。

29.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以学校公布的登记信息公告为准。

30.如何知道是否被学

校接收了?系统会通过网络平台和短信告知。一经接收,入学结果不能更改。

31.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学?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确认的入学结果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三、关于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及核对

32.本市小学毕业生,需要做些什么?

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提取信息,请学生家长根据小学毕业学校工作安排,核对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事宜按区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33.如果学生基础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如家长确认基础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校负责的相关老师,由老师进行确认,如果确认基础信息有误,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再次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34.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5月7日至5月11日,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

35.新进京的学生如何参加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审核,非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区初中入学。

36.学生登录账号、密码如何获取、重置?

小学会统一发放初中入学登记卡片,账号为学生教育id号,密码使用北京市学生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年月日,忘记密码可用“重置密码”功能重置。

37.如何申请一般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学生自愿就近就读一般初中的,可登录“北京市一般公办初中进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系统”查询一般初中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具体登记入学流程请咨询各区教委。

38.何时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

7月初,全市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派位,具体的派位报名、志愿等流程请咨询各区教委。

四、关于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房屋租赁备案

39.本市合法住房租赁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市合法租赁的住房在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住房租赁: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通过“手拉手”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以到各区房屋租赁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40.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可到房屋所在区的住房租赁备案窗口办理备案业务。需要携带的材料: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网签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其它房屋权属证明等)原件;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北京市住房租赁备案申请表》;双方签字的住房租赁合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书。

41.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是否收费?

办理租赁备案是一项免费服务。

42.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填写错误怎么更改?

租赁合同、房源地址、承租人等主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申请人在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前发现相关信息错误,可直接提交正确的备案信息进行备案;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完成后,发现已备案的信息填写错误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到原登记备案的服务平台注销原错误备案信息并重新申请备案。

43.怎样核验是否属于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按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 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44.对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如发现租赁备案信息有误,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到办理原登记备案的服务平台注销原登记备案信息,并重新办理登记备案。住房租赁备案完成后,再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入学信息。如对无房家庭审核结果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入学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复议申请,由区教委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级部门进行复核,需10个工作日。如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发生错误,请在系统中撤销信息并重新采集。

五、其他有关事宜

45.如何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具体入学细则参见各区入学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6.如何申请到寄宿制学校入学?

具体入学细则参见各区入学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7.如何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与其他普通中小学采用同样的入学流程。具体入学细则参见各区入学政策或咨询区教委。

48.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后,不到学校报到会有什么后果?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49.不会使用电脑、没有电脑如何入学?

各区会联合街道、社区、学校在适当的时间提供条件进行登记。详询各区教委。

50.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在北京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核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附:

1.各区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业务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2.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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