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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通州区北京其他区户籍儿童在通州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操作办法

2018-05-21 13:55|编辑: 阿奇|阅读: 1879

摘要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通州,长期在通州工作、居住,符合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通州接受义务教育。

近日,根据通州区教委根据《2018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我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 中心或乡镇教委办结合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审核结果,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学校入学。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家长可自行打印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满36个月的社会保险。自2018年4月27日(含)起补缴无效。

2.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营业执照等为2015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为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自2018年4月27日起(含)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审核申请人家庭在北京市无房。

2.审核申请人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3.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4.租住时间起始应为2015年3月31日及以前。

2018年开始,该套住房地址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全家户口簿

1.户籍在北京市其他区。

2.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3.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2018年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情况表 》(区教育 中心网站下载),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信息采集要求

5月21日至5月23日乡镇(街道)教委办为此类学生采集信息。家长应携带:全家户口簿、在我区租房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在我区满3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或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声明:本文节选自通州区教育 中心,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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