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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9-03-05 09:34|编辑: 阿奇|阅读: 838

摘要

关于适时推出12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近年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专门研究,也广泛听取过社会各方面意见,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近日,关于针对《关于逐步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提案》相关内容,教育部于近日给出答复,认为现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仍需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十二五”以来,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2017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3%,比2016年提高0.8个百分点,有26个省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国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4.9%,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少年能够接受到高中阶段教育。

关于适时推出12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近年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进行过多次专门研究,也广泛听取过社会各方面意见,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主要考虑:一是从义务教育性质和面临的困难来看,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普及、免费、均衡和强制的特点。由于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间较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还较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二是从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中央要求民生政策应“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财政教育投入需要坚持雪中送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出现财力不可持续的问题。当前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确保贫困地区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等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都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延长义务教育或者免费教育年限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但也可能引发减少对教育短板和薄弱环节的投入、替代社会和家庭投入等问题。三是从体制机制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尚未全面普及,投入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学校发展很不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强制学生入学,可能引发一系列管理和社会问题。目前,一些地区探索在高中阶段实行免费教育,但这并不等同于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而且有的地区由于财政出现困难,免费难以持续,也影响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四是从国际比较角度来看,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教育的年限、范围和标准不尽相同,没有统一模式。中高收入、高收入国家和地区义务教育平均年限分别为9.8年、10.4年。我国目前属于中高收入国家,实行9年义务教育是适当的。

逐步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想让更多的孩子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等弱势群体的保障,使适龄青少年都能够有学上、上得起,从而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年限和整体素质。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一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7年3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省(区、市)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攻坚计划将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4类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类群体,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高、职业教育招生比例持续下降、学校运转困难等制约高中阶段学校发展3个突出问题作为攻坚重点,统筹设计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提高这些地区的普及程度和特殊群体的入学机会。2017年下半年起,教育部指导各省(区、市)根据《攻坚计划》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摸清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经费投入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6个省份出台了本地攻坚计划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尚未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尽快出台文件,指导各地实施好《攻坚计划》。

二是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免除学杂费制度。从普通高中教育来看,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实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达到在校生的20%,西部地区达到30%。2015年春季学期又将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又免除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2.88亿元。从中等职业教育来看,200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即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了免学费政策。近年来又不断完善,目前具有正式学籍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享受到了免学费政策。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财政部研究出台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这些措施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深化 招生制度改革。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农村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通过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执行招生协作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等措施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三年来,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90余万人,相当于为中西部地区增建了近百所万人大学。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招生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比例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等措施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三年来累计招收37万农村考生,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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