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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

2019-05-15 09:16|编辑: 阿奇|阅读: 2465

摘要

北京市开展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家长们可以查看北京幼升小网发布的活动要求和内容。

近日,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广大的中小学生积极参与首都北京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发展,北京市将举办第十一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

北京市开展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

“科学建议奖”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生动丰富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关注首都北京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造科技教育活动品牌,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广泛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教委主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科技活动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评审工作及相关活动,并受理对申报者及申报材料的质疑和投诉等日常工作。

(三)成立科学建议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等级。

三、申报资格

2019年6月30日前本市在读的中小学生。

四、建议范围

参考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建设与管理;2.乡村振兴发展;3.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4.生态环境保护;5.冬奥文化普及;6.保障和改善民生;7.丰富精神文化生活;8.其他方面的建议。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组别

1.个人项目:学生以个人名义申报一个项目,须在辅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每个项目可申报一名辅导教师。

2.集体项目:2-3名学生组成一个项目研究小组,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合作完成,每个项目最多可申报二名辅导教师。

(二)项目类别

1.科学建议(3000字以内)

要求:项目报告

2.建言献策(500字以内)

要求:文字建言

(三)申报方式、时间

1.科学建议项目通过本届活动网站报名(网址:http://jw.beijing.gov.cn/tmc/kj/),申报期为2019年5月17日12:00—9月17日12:00,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2.建言献策通过“建言献策APP”报名,申报期为2019年5月17日—9月17日。

3.不接受其他方式申报。

(四)具有以下倾向的建议不予受理:

1.申报的建议项目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不相符;

2.申报的建议项目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3. 申报的建议项目在本活动或其他活动中获奖的项目。

注:第十一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申报说明及申报指南详见活动网站。

六、评审

(一)科学建议项目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阶段。

1.资格审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在线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征求区教委意见,确定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

2.初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领域范围分组进行网上初评,提出复评入围名单。

3.复评。评审委员会通过复评合议方式,确定前30项入围终评项目,并在网上公布。

4.终评。入围终评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盖有学校、区教委公章的支持函(可从网站下载),按规定要求参加终评活动。终评包括建议项目问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终评答辩时不可使用PPT)。

(二)建言献策项目评审,评委通过APP(手机客户端)直接打分,每个项目最后得分取三个评委的平均分值。

七、公示

本届活动终评结果及相关建议项目信息将在北京学生科技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邮寄或传真),并申明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办公室对投诉人信息保密)。过期与匿名投诉均不受理。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科学建议项目

本届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设10项科学建议奖和10项科学建议提名奖,并设立二、三等奖若干项。

对获得科学建议奖、科学建议提名奖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获二、三等奖学生颁发证书,同时颁发辅导教师获奖证书。

(二)建言献策项目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按参与人数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对获奖师生颁发证书。

九、时间安排

(一)5月17日12:00至9月17日12:00为科学建议项目申报期。5月17日至9月17日为建言献策项目申报期。

(二)9月18日至9月25日为审查期。

(三)10月中上旬初评。

(四)10月下旬复评,11月初入围终评名单及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公布。

(五)11月中旬终评。

(六)12月发放获奖证书。

十、本实施办法由科学建议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小建、黄鑫

联系电话:87550375、8755037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邮政编码:100061

电子邮箱:kxjyj2018@163.com

活动网站:http://jw.beijing.gov.cn/tm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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