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淀区幼升小入学审核已经正式开始了,近日,羊坊店学区公布了2020年幼升小入学审核注意事项,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相关内容,供幼升小家长们查看。
2020年海淀区羊坊店学区幼升小入学审核注意事项
一、海淀区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5月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政策宣传门户 |
5月6日 |
启动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开始信息采集 |
5月6日-17日 |
申请在海淀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5月6日-31日 |
京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 |
5月13-18日 |
各委办局线上初审申请人在入学服务平台中提交的证明证件材料信息 |
5月18-28日 |
街道(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相关材料 |
5月31日 |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
6月3-9日 |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
6月13-21日 |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入学信息 |
7月11日开始 |
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9月1-15日 |
建立小学新生学籍 |
二、学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学区审核时间
1.非本市超龄儿童审核时间:5月8日-5月15日
2. 博士后子女、随军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人员子女(子女户籍含港澳、父母户籍不含学生集体户)、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本市超龄儿童、外籍儿童、本市其他区无房适龄儿童,审核时间为5月8日-17日
(二)学区审核地点:海淀区普惠南里14号羊坊店学区管理中心(在导航软件中搜索“羊坊店学区”即可)
三、学区审核类型
(一)四类“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1.博士后子女;2.随军子女;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人员子女;4.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
(二)超龄儿童(非本市超龄审核时间为5月8日-5月15日;本市超龄审核时间为5月8日-5月17日)
(三)外籍儿童
(四)本市其他区无房适龄儿童
注意!有两类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在学区审核:
1.华侨子女注册基本信息后,需到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进行审核;
2.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注册基本信息后,需到海淀区台办进行审核。
四、审核材料要求
家长请按审核类型准备好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为节省您的时间,请您在家提前打印并填好《超龄儿童情况表》。
接受审核的各类型材料中,均需适龄儿童的户口本(或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港澳籍或外籍儿童还需携带《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和“出生纸”等出生证明材料。
学区审核不同类型具体还需要材料如下:
1. 博士后子女
“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必须在海淀区内)。
2. 随军子女
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 (五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以上级别)、出生医学证明。
3. 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人员子女且子女为非京籍(子女户籍含港澳、外籍,父母户籍不含学生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港澳籍儿童或外籍儿童还需携带《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和“出生纸”等出生证明材料。
4.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
(1)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信息均为机打,手写无效。
(2)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区内(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与证件上登记居住地址相同),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名单。证件信息均为机打,手写无效。
注:如证件有效期即将到期,请附加已办理续签手续的相关证明。
5. 本市超龄儿童
超龄原因,如因病缓学请提供医院诊断、治疗证明,其他正当缓学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和缓学期间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证明,以及《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复制下方图片并打印,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6. 非本市超龄儿童
超龄原因,如因病缓学请提供医院诊断、治疗证明,其他正当缓学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和缓学期间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未入学证明(因疫情无法提供的,家长现场拨打教育部学籍咨询电话66090906,核实儿童学籍情况),和《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复制下方图片并打印,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7. 外籍儿童
(1)持《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的,如法定监护人一方具有海淀区户口本,审核材料请参考“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人员子女”;如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审核材料请参考“非本市户籍四证审核”相关材料。
(2)持《外国人居留许可》的,请提供“学校接收证明”,至少一位监护人在海淀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海淀区居住证明。
8. 本市其他区无房适龄儿童
(1)全家户口簿。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须在2020年3月1日(不含)之前完成备案(以监护人提供的“备案证明回执”中的“备案受理日期”为准)。除备案证明回执以外,还需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承诺书》、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三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适龄儿童一方法定监护人应于2017年3月(含)至2020年5月(含)之间在海淀区按月正常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2017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的不予通过。2019年12月(含)至2020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依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要求,进行相关线上审核。
五、家长平台操作注意事项
1.以上第“1-4”项审核类型,在入学平台需要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后,按预约时间到学区审核。
通过学区审核后可以再次选择“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用预约注册账户登录并补全信息。等待户籍和区级复审通过后,选择“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2.第“5-8”项审核类型,在入学平台需要选择“区级注册预约系统”,注册填写预约信息后,按预约时间到学区审核。
通过学区审核后,由学区注册生成正式采集账户。家长选择“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用正式采集账户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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