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21年非京籍幼升小在京实际居住证明要求是什么?丰台区2021年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材料都是什么?时间上有哪些要求呢?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相关内容。
提示:2021年幼升小政策尚未出台,以下内容均来自2020年幼升小政策,还请家长以入学当年要求为准。
2021年非京籍幼升小丰台区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参考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文件发布之日以前已在丰台区实际居住。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一致。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自2019年12 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其中:
(1)租住工作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交纳房租发票。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违章建筑、不符合防火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认定为实际住所。
自2021年起,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应提供12个月以上(即2021年应提供从2020年4月至2021年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进行动态审核,连续单独租住房屋完税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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