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其中明确,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结合学位实际,统筹考虑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将人口国情国策教育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本文为您转发分享《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摘要。
《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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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重点摘要
断优化教育服务
不断优化财政保障政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结合学位实际,统筹考虑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将人口国情国策教育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
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并实施生育补贴制度。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
合理确定产科服务价格水平,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适时调整相关医保支付政策。
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作用,加强紧密型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各区至少有1家成员单位,至少规范化设置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优化托育支持政策
明确新建小区托育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通过创建完整社区等城市更新项目,补齐老旧小区托育服务设施短板
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推动市、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积极开展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元化托育服务,满足就近就便入托需求。鼓励单位托育点对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