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积分落户申报明日8时开始,此次落户规模设定为6000人,并推行同分同落政策,本文分享2026年北京积分落户的申报要求,申报人提前备齐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确保申报顺利推进。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入口
积分落户通告原文可在文末查看
北京市2026年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7月13日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2026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积分落户申报入口:https://fuwu.rsj.beijing.gov.cn/uamsso/login?service=https://fuwu.rsj.beijing.gov.cn/platform/login.ht

本年度申报工作分五个时间段
本年度申报分为5个阶段,共计96个自然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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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阶段(4月16日8时至5月15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6日至6月4日,共计20个自然日); -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5日8时至6月12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3日至7月12日,共计30个自然日); -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3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按规定办理调京落户手续。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5年申请资格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
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
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在积分落户过程中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失信记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4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了解今年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准确填报、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特别提醒,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6〕2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6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6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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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阶段 |
时间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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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报 |
4月16日8时至5月15日20时 |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5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无法修改、增删、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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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 |
5月16日至6月4日 |
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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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核结果查询 |
6月5日8时至6月12日20时 |
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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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 |
6月13日至7月12日 |
各部门对申请人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深入复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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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示和落户办理 |
7月13日起 |
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
注:各阶段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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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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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2.积分指标: 4)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5)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6)教育背景指标 7)职住区域指标 8)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 9)荣誉表彰指标 10)守法记录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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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 |
申报审核全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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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指标: 1.创新创业指标(在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的) 2.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 |
2023年、2024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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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指标: 1.纳税指标(涉税违法行为) 2.守法记录指标 |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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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指标:年龄指标 |
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6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温馨提醒:本文仅同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信息,具体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