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县令。有一天,他在衙门周围巡视,忽视看见一个小吏慌慌张张地从府库中溜出来。于是他喊住小吏,发现他鬓旁头巾上藏着一枚钱。
经过追问盘查,不吏搪塞不过,承认是从府库中偷来的。县令便将小吏押回大堂,下令拷打。
小吏很不服气,怒气冲冲地说:“偷一个钱有什么了不起?你就这样拷打我,你也只能打我,难道还能杀我!“县令见小吏敢这样顶撞他,就毫不犹豫地拿起朱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意思是一天偷一钱,一千日就是一千钱,时间长了,绳子也能锯断木头,水也能滴穿石头。
县令用这两个事物来比喻生活中的道理:看似不起眼的举动,天长日久形成习惯,就会产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