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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2019-05-01 14:27|编辑: 阿奇|阅读: 2025

摘要

2019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出台,关于2019年怀柔区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标准是什么?在京务工证明和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提供哪些材料?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19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最新消息!2019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已发布。今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值得关注?怀柔区非京籍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2019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2018年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本区内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9〕6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证明证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二、审核程序

建立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联审机制,由区教委牵头,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信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审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组织。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17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怀柔区—非京籍入口,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怀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怀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和属地派出所分别审核(详见附件2)。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公安分局、区教委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三)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开具在怀务工就业证明后,持已有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仅限住宅)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审核。现场接待审核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当日内,反馈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审核申请人开具在怀就读证明(详见附件3)。

(五)适龄儿童少年申请转入本区就读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4〕4号)规定,申请人须提供“五证”和全国学籍号等证明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三、审核标准

(一)在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在怀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怀柔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截至申请月的前6个月内在本区连续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或者合伙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章。

3.注册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自2020年起,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月1日

(二)在怀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怀柔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仅限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仅限住宅)及购房发票、产权人身份证。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6日且在有效期内。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公安机关派发的户口薄为准)。

2.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镇乡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县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审核要求

(一)各证件审核单位要加强区域内统筹、培训和宣传,严格执行审核工作的程序与标准,分工负责,积极合作,要保证本部门范围内标准一致。避免出现不同街道、镇乡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避免出现标准先松后紧、前后不一的情况。

(二)各审核部门要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

(三)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受理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和反馈审核结果的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须为审核申请人开具审核通过证明,自留存根并做好登统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区教委建立实时沟通制度,确保标准统一,形成工作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快妥善解决。

(五)各部门对照方案,加强对各镇乡街道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家长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六)各部门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和政治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下一年度审核工作方案印发时自行废止。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办理一览表

2.证明证件审核部门一览表

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联系人信息表

4.《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办理一览表

各部门办证审核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示: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此表未打印将影响适龄儿童在怀柔区入学。

证明证件审核部门一览表

证件名称

审核部门

名称

审核办公

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务工证明

(劳动合同)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开放路86号

89687107

何乐

 

务工证明

(营业执照)

区市场监管局

北大街14号区市场监管局217室

69621528

王楠

 

实际居住证明(租房)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

开发区派出所各镇乡派出所

89687663

周立东

 

实际居住证明(自住房)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持网签合同未办理房产证的)

青春路48号

213室

69628115

徐浩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持房屋产权证)

开放路33号

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二层

69681077

李晓环

北京市居住证

公安分局

镇乡户籍

派出所

详见附件4

周立东

 

入学政策咨询

区教育 中心

迎宾北路7号

69621036

60639659

60639081

孙荣菊

 

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区教委信息中心

湖光南街2号

69625985

4008310001

杜荣得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联系人信息表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备注

1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

69626607

李淑红

 

2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13716100707

梁海青

 

3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

13552846740

蒋伶伶

 

4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18516987688

谢华彬

 

5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

61678405

曹桂华

 

6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61642595

刘艳恒

 

7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13810920822

赵淑连

 

8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

13552515566

胡桂芳

 

9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61632677

贾慧先

 

10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人民政府

13716065757

李红

 

11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13910213198

于清侠

 

12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

89671433

彭博

 

13

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人民政府

13811865084

张爱军

 

14

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人民政府

15001362545

穆绘宇

 

15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69696651

胡蓬勃

青春路40号泉河社区服务中心二层社区办

16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69657902

吴丹迪

怀柔区迎宾中路17号

《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序号

派出所名称

联系电话

序号

派出所名称

联系电话

1

泉河

69650224

9

桥梓

69678767

2

龙山

69601007

10

北房

61684034

3

怀柔镇

69623117

11

渤海

61633001

4

杨宋

61679119

12

九渡河

61691064

5

庙城

60699031

13

汤河口

89671295

6

雁栖

61642154

14

琉璃庙

61618518

7

怀北

69664054

     

8

开发区

61635919

     

审核地点:各镇乡街道派出所《北京市居住证》办理窗口

立即下载《怀柔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声明:本文来源于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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