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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9-02-15 09:06|编辑: 阿奇|阅读: 3725

摘要

北京各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案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制度,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报警、报告的责任和义务,按要求及时上报案件或线索,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并向相关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有效预防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相关内容。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声明:本文来源于教育部,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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