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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丰台区新村街道首经贸中街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流程

2019-05-13 09:50|编辑: 阿奇|阅读: 696

摘要

2019年丰台区新村街道首经贸中街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流程已经发布了,丰台区幼升小家长们可以查看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的内容。

近日,2019年丰台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审核工作目前已经正式开始了,北京幼升小网整理丰台区新村街道首经贸中街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流程,供丰台区幼升小家长们查看。

2019年丰台区新村街道首经贸中街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审核流程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请流程分为自有住房和租住房屋两类,请各位家长按照自身情况认真阅读,准备好材料于5月13日开始进行审核。

自有住房申请流程:携带材料直接前往街道办事处初审→官网注册→网审通过→街道办事处终审

租住房屋申请流程:需先到社区入户核查填表→街道办事处初审→官网注册→网审通过→街道办事处终审

初、终审时间:5月13日至5月31日

上午9点至11点30 下午2点至5点

社区咨询电话:83600994

办事处咨询电话:83262855

审核地址:新村街道办事处(新村四里25号办事大厅)

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平台:http://yjrx.bjedu.cn/

温馨提示:审核时间不包含节假日、周六日,请各位家长注意安排时间,尽早递交资料审核,留有补办不合格材料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9〕6 号)的文件精神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丰台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时间

申请、审核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三、审核程序

1.审核申请人按照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请、初审(含入户核查)。

初审合格的,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填写信息。

2.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终审。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终审通 过的参加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部门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 开展审核工作,职责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和终审。

(二)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区房管局负责复审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自有住房)。

(四)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负责复审全家户口簿和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五、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从2018 年12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补缴保险的不属于连续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二)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文件发布之日以前已在丰台区实际居住。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一致。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 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自2018 年 12 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其中:

(1)租住工作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交纳房租发票。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建房用地申请表、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违章建筑、不符合防火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认定为实际住所。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进行动态审核,连续单独租住房屋完税的,可申请就读初中。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户口簿及其它证件材料能清晰表明审核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少年的关系。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 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1.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有效期限起始日期为本细则发布日之前。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六、其它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行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1.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初审和终审工作,组 织并规范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工作,如实记录结果,留存核查材料。同时做好审核解释工作。

2.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

(二)审核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解释。

(三)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将追究相关责任。

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小学入学须知

一、入学条件

1.2012 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经丰台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且信息采集成功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程序

1.5月13日至5月31日,经街乡镇初审合格的儿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

2.5 月13日至5月31日,审核单位进行复审、终审。

3.审核通过的,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丰台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4.6月15日 8:00 至 6 月 16 日 18:00,上网填报志愿。

5.7月初,登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

三、重要提示

1.儿童父母需按照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在每个时间段完成相关事项、过时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栏填写,“居住地详细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填写到房号)

2.基本信息一经复审,将不能自行撤销。因填写错误确有必要撤销的,其父(或母)持儿童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指定地点(望园西里 4 号) 进行申请。

办理时间为:5 月 16 日上午、5 月 23 日上午和 5 月 30 日上午,每天上午 8:30-11:00。

3.5月28日后,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其父母可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查询审核学校及审核要求。

4.6月15、16日,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由父母带领,持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采集表 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

5.6 月 16 日 18:00 后填报了志愿的儿童将无法撤销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6.填报志愿时,如果选择了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计算机将按照本片区学校、跨片区学校的顺序随机分配,家长要依据家庭实际住址合理选择跨片区的顺 序;如果选择了不服从分配,在志愿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 计算机不再分配其他学校。

7.“个人权益记录”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bjrbj.gov.cn/)进行查询、打印。丰台区社保中心在全区 21 家街道和乡镇社保所、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个网点和社保中心二楼大厅提供自助查询 打印。

8.儿童父母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 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9.教委咨询地点:望园西里 4 号(咨询时请家长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网上申请填报说明

(一)购房合同资料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实际居住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 选择为“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参照购房合同记载内容,如实填报购房人姓名、购房合同号、房屋坐落等房屋产 权信息:

1.购房合同号应依据购房合同内容填写完整,样式举例如下:Y123456、XF123456 或 NO.123456。

2.房屋坐落应与购房合同内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样式举例如下:丰台区岳各庄东区 18#地 29#住宅楼 1 层 1 单元101。

(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填写说明

儿童网上入学申请填报自有住房产权资料时,其申请家庭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证的,选择为“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参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如实填报所有权人姓名、产权证号、房屋坐 落等房屋产权信息:

1.产权证号一般在产权证的前面,通常为“丰字第*** 号”、“京房权证丰字第***号”、“X 京房权证丰字第***号”、

“X 京房权证丰私字第***号”;2015年11月9日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书,证书编号一般为“京(2015)丰台区不动产权第 00123 号”。请将产权证号填写正确(不要省略字,如有“X”的请将“X”一起填写完整,截止到“号”字),不要填写成产权证书的印刷编号。

2.房屋坐落详细到房号,因证书版本不一致,有的房产证房屋坐落部分就写到楼号,遇有此类的请再向下找到具体的房号填写完整。

3.如房屋按份共有,只填写儿童监护人一方及其对应的产权证号。

声明:本文转载于首经贸中街社区微信公众号,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2019年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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