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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2020-05-09 18:02|编辑: 佳佳|阅读: 967

摘要

丰台区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公布,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您分享丰台区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知。

丰台区东大街东里社区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公布,快来看看丰台区非京籍如何办理幼升小升学,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您分享丰台区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知。

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丰台区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长辛店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丰台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社保权益记录)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

二、审核时间

联审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29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联审地址:长辛店街道市民活动中心(长辛店大街128号后门进入,工商所南侧)。

三、审核流程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工作。

因疫情原因,今年审核流程中取消入户核查工作。

第一步:审核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日至5月29日期间到长辛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长辛店大街128号)进行初审。由相关部门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缴纳社保状况)、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自有住房情况)、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街道审核小组将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录入审核系统后,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写申报信息。

第二步: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审核信息进行复审。

第三步:街道对复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终审。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审核申请人在《丰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终审通过的参加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初审合格留存材料

1.全家户口簿复印件及补充证明材料

2.入户核查属实证明(实际住所证明)

3.社保权益记录

请各社区做好政策宣传。

长辛店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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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非京籍幼升小各区街道办材料审核及办理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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