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顺义区幼升小正式进入备战阶段,为更好帮助顺义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家长,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梳理了2021年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入学指南,让您快读了解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入学条件、入学材料、注意事项等。
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温馨提示:目前,2021年顺义区幼升小入学政策暂未出台,从近几年北京幼升小入学流程来看,入学家长可参考前一年入学政策提前规划准备,以下信息依据2020年入学政策整理,仅供2021年及2022年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家长参考,如有变化,最终请以当年入学政策为准。
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照《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小学入学。
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入学流程
依据2020年顺义区幼升小入学流程,2021年顺义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流程为:
- 4月中下旬入学政策出台
- 5月参加信息采集、线下审核材料
- 6月小学现场报名/电脑派位
- 7月录取通知
顺义区幼升小非京籍所需材料
(一)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加盖北京市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加盖北京市(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若因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造成社保延迟交费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要求,做好义教入学资格审核中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政策衔接。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房屋所有权占比不低于50%(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购房入住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
2.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3.如果儿童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见附件),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如提供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要求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制发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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