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公布了2021年暑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安排,想要在这个假期办理转学工作的家长们可以关注北京幼升小网发布的相关内容。
丰台区2021年暑假前初中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2021 年暑假前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转入)工作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
1.申请公办校:家长在 2021 年 6 月 18 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年级
初中-七、八年级
邮箱
ftxj203@126.com
2.申请民办校:
2021 年 6 月 18 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用发送到上述邮箱。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1.审核通过的暑假放假前一周内,由接收学校通知。
2.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2021 年 6 月 30 日前通过邮箱反馈。
申请民办校的: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由民办校反馈。
三、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父母本人无丰台区房产的不提供)
2.国外转入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2)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父母本人无丰台区房产的不提供)
(4)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租住房屋的《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七级要求提供从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的,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七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自有住房的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
(2)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三)按京籍对待
1.跨省转入
(1)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每页上传)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自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租住房屋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七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8 年 12 月至 2021年 6 月的)。
(2)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京籍父(母)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登记时间”页及 “房屋坐落”地址页;(父母本人无丰台区房产可不提供)继父(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经民政局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养父(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民政局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3)随军家属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军官证;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格式应为 2019 年 5 月版);房产材料。
(4) 博士后子女
《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父或母的《进站函》。自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租住房屋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七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 2018 年 12 月至 2021年 6 月的)。
(5)华侨子女:相关材料。
(6)台胞子女:相关材料。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2)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房产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四、提交材料格式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见附件),家长下载填写打印并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文件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如张某登记表)。
2.其他材料扫描或拍照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某户口本首页)
3.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放至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京籍(或非京、或按京)+跨省(或外区、或区内、或国外)+回户籍地(或回实际居住地)命名(如张某京籍跨省回户籍地),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扫描或拍摄照片,文字及公章必须清晰完整。
五、说明及要求
1. 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转学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仅限于初中-七年级或八年级办理。
3. 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在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片区或临近片区统筹安排。服从转入已分配学校的,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进行报到入学,接收学校为其办理电子学籍流转申请,学生家长督促原就读学校审核通过;自行放弃转入已分配学校的,初中阶段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4.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在其就学学段内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5. 咨询电话:中学 638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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