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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中小学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01-30 11:04|编辑: 京京|阅读: 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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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中小学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布,您知道石景山区中小学转学什么时候开始吗?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转学要求是什么呢?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最新消息。

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中小学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布,您知道石景山区中小学转学什么时候开始吗?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转学要求是什么呢?北京幼升小网团队为大家分享最新消息。

温馨提醒:石景山区中小学转学一般时间阶段和要求不同,如有转学到石景山区的家长建议每年寒暑假前几个月重点关注通知,并按要求进行申请转学。

石景山区2020至2021学年末中小学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京教基二[2021]1号《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于2021年6月1日执行,办法中规定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由原来的一年四次变为一年两次,现将本学期末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校可自行确定接收的学生(同一学区学校不办理转学)

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动,且法定监护人2019年9月1日前通过二手房交易取得石景山区内房产证的片内京籍学生;或学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学生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祖父母房产,法定监护人在北京确实无自有住房的学生,学校根据本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学校于7月1日至7月6日上报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附件。

二、需区教委统筹区内空余学位分配接收学校的学生(同一学区学校不办理转学)

1.京籍学生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9月1日以后通过二手房交易取得石景山区内房产证的,法定监护人于7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全家户口簿(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还应携带出生证、结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教委服务大厅登记,由区教委统筹学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协调安排。

2.非京籍学生法定监护人已取得石景山房产证,法定监护人于7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全家户口簿(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还应携带出生证、结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区教委服务大厅登记,由区教委统筹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协调安排。学校收到区教委协调安排的非京籍学生名单后,应联系家长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做非京籍四证初审,再到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学校方可发起转入申请。不服从教委协调安排视为放弃。

区教委服务大厅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三、请各学校务必于7月6日前上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否则将影响区教委下一步转学工作安排。

2021年7月1日

声明:本文来源于石景山区政府网站,由北京幼升小网团队排版发布,如有转载,请注明详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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