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永定路学区发布2023年幼升小入学审核通知,涉及京籍超龄、非京籍超龄、集体户、无房京籍在非户籍区海淀区租房入学、北京工作居住证等按京籍对待人群,具体审核要求是什么?北京幼升小网为您分享详细内容。
海淀区永定路学区2023年小学入学资格审核指南
温馨提示:北京各区各学区/街道办审核要求大不同,详细点击查看:2023年幼升小北京各区街道办入学材料审核通知汇总。
【审核时间与地点】
一、审核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调休日除外 )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二、审核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一分校南门传达室(阜石路甲59号)
首都师大附中(一分校)-东南1门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辅路
三、咨询电话: 56840688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调休日除外 )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温馨提示:入学审核期间,电话咨询较多,请耐心拨打,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注意事项:
1. 所有需要到学区审核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先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到学区现场审核。
2. 请一名监护人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审核(不用带孩子);
3. 携带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 因材料审核数量较大,现场只接受材料审核,不接待面询,如有需要请您电话咨询,入学审核期间,电话咨询较多,请耐心拨打,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5. 家长登记的手机号码用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获得各阶段相关信息,务必填写正确,并确认手机未欠费或未安装短信拦截工具;
6. 监护人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伪造材料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8. 凡提示“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请所租住房屋的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审核现场,并填写名下房产学位被使用知情同意书;
9. 建议到场审核人员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佩戴口罩。
【入学审核流程及上交材料】
一、集体户口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含公共户)首页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含公共户)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4.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 集体户口单位统计填写的《某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名册》 。
(请在文末下载附件1并打印,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点击下载:2023年幼升小海淀区永定路学区集体户口儿童入学情况汇总(学区协调)
二、超龄儿童
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出生证明;
2. 全家户口簿;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4.《2023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在文末下载附件2并打印,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 出生医学证明。
点击下载:2023年幼升小海淀区永定路学区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模板下载链接
非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12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3. 在京暂住证;
4.《202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现场领取非本市户口超龄儿童情况表也可在文末下载附件3,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 出生医学证明。
* 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点击下载:2023年幼升小海淀区永定路学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模板下载链接
三、按京对待
博士后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2. 全家户口簿;
3. 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随军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须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2. 现役军人证件;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4. 全家户口簿。
父母一方为海淀区户籍人员子女(含港澳、外籍适龄儿童)(不含学生集体户)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父(母)结婚证;
3. 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注:港澳、外籍适龄儿童须持有侨办开具的证明为准。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地址应在海淀区内、居住地址应在永定路学区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同时携带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4. 全家户口簿。
四、外籍儿童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外籍儿童应持有《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核查社保、住房等;
2. 全家为外籍的,应持《外国人居留许可》,核查社保、住房等;
3.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五、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30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等;
2. 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售房合同、回迁协议等)
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审核日期:5月5日 — 5月26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父(母)结婚证;
3. 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5. 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房产交易记录;
6. 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须于2022年5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备案)的,须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7. 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注:
*《知情同意书》需房主现场签字。
* 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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