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2023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教材的选用和征订,确保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选择、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延庆区中小学2023年秋季教材选用工作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1.教材管理委员会
主 任:张树清 教委主任
副主任:陶汪来 教委副主任
解 维 教委副主任
委 员:张昕轶 中教科科长
李淑芳 小教科科长
杨帆 体美科科长
程 颐 教科研中心主任
闫立华 教科研中心副主任
郭长富 教科研中心副主任
孙艳春 教科研中心课程教研室主任
吴春田 教科研中心高中教研室主任
杨彩云 教科研中心初中教研室主任
孙颖 教科研中心小学教研室主任
郭爱军 教科研中心体美教研室主任
马晓辉 教科研中心德育教研室主任
2.教材选用委员会
主 任:程颐
副主任:闫立华、郭长富
委 员:刘忠伟、程来继、耿翠羽、吴春田、陈瑞雪、赵春青、王献春、王梅、卫素霞、郭书华
专家组:教科研中心相关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每学段每学科不少于3-5人。
二、教材选用征订管理流程
1.参加市级教材征订会议,明确教材选用、征订工作要求。
2.召开教材管理委员会会议,部署当年教材征订工作。
3.召开教材选用委员会会议,布置教材选取及征订工作。
4.专家组成员在广泛征求基层教师意见的基础之上,初步确定选用的版本,并在征订单中签字。
5.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初步征订单。
6.初步征订单报延庆区教材选用委员会和教材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形成最终教材征订单。
7.召开全区教材征订会,布置教材征订工作。
8.各学校完成网络平台征订填报和纸质表格的分类报送(新华书店订单、振兴书店订单、特教中心订单),学校征订工作校长必须亲自把关,纸质表必须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所有纸质材料均交教科研中心课程教研室备案一份。
9.审核、汇总、上传所有征订数据。
10.征订表上报区教委基建财务科和资助中心各一份。
11.教科研中心、振兴书店、新华书店共同完成后续教材分发、补订、款项核对及缴款工作,最终完成所有征订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3〕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教材〔2022〕3号)和《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京教基二〔2017〕10号)要求,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
做到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教材选用使用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2.坚持教材“凡选必审”原则,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非正当手段干预或影响教材选用过程和结果。
3.教科研中心教研员及教材选用专家要根据新课程方案和新课标要求做好教材的选择选用等工作,保证课程的正常开展;各学校要根据课程需要应订尽订,不能以没有师资、不开课为由不订教材,要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4.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开设地方课程,如需使用教材,必须在《北京市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中选用。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5.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公布的教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高中选修课程属于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6.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3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普通学校教材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学。
7.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3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8.不得选用、使用未经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不得选用、使用存在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不得选用、使用存在严重的知识性、科学性错误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选用、使用境外教材。
9.关于循环教材,按市教委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10.2023年8月20日前将我区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材选用情况报市教委备案。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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