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所高校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开启!各高校招生简章详细公布了招生专业、选拔标准、培养模式等重要内容,哪些考生适合报考强基计划?今年报考流程是怎样的?报考强基计划是否影响其他志愿填报?有报考意向的同学请速看本文!
北京市八所高校参加“强基计划”试点
随着试点高校陆续发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备受考生与家长关注的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启动。“强基计划”自2020年启动实施以来,持续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的建立健全,每年数千名学子通过强基计划进入心仪高校。
目前,有8所在京高校参加试点,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
详细招生简章请查看下文↓
强基计划是什么?有哪些优势
主要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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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简章公布,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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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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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7月4日前,各省(区、市)提供高考成绩;高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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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选拔什么样的人才?
强基计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招生专业范围有哪些?
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试点院校范围有哪些?
目前全国有39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招生,具体试点高校名单如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通过录取后,高校如何培养?
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报考强基计划还能填报其他志愿吗?
可以,强基计划与其他高考志愿并不冲突。如果考生被高校强基计划录取,则无法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如果考生强基计划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各批次的录取。
北京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北京大学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1 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02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03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I 组
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力学类
生物科学类、历史学类、考古学
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II 组
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
医学组
基础医学(八年制)
2. 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3.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围及录取。医学组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代码下录取。
4.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5.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考生限报考Ⅰ组或医学组,文史类考生仅限报考Ⅱ组。
6. Ⅰ组中历史学类、考古学、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04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4月15日至4月23日,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应届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破格资格申请。
二、考生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分专业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份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布入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相关学科竞赛成绩进行审核。4月24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查询破格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仍按照高考成绩确定入围资格,或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四、考核测试
我校将于6月28日至7月4日对所有入围考生统一进行考核测试,考核环节包括学科基础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体育测试,未完整参加各环节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考核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1. 学科基础素质考核
通过笔试着重考察学生学科基础能力,Ⅰ组和医学组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Ⅱ组笔试科目为:语文、英语、历史。
2. 综合素质考核
我校将通过面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 体育测试
我校将对入围考生组织体育测试(具体以入围后的测试通知为准),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五、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所在省份高考满分*85+学科基础素质考核成绩/学科基础素质考核满分*1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
2.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预录取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录取:高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破格入围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相对值全国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对值=破格入围考生综合成绩-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录取数为零,则参考所在省份其他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对值相同,则按以下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不超过破格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进行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公布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05 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基于长期以来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经验,北京大学实施“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堂”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入选学生的全过程培养。
1. 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方案。
院系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凝练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选学生制定基础兼顾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另一方面也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支持,搭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订特殊政策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和跨学校选修,提高学生的学科交融能力。
2. 采取多元化授课方式,打造多层次授课平台。
通过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课、小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师生互动,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引领学生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3. 全面落实导师制。
安排院士、讲席教授、杰青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班主任,为学生授课,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成才模式。
4. 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
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型人才,为有志于投身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教师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学中,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本科生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5. 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
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类竞赛等交流活动,让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的学术群体,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 实施全面素质培养。
融通教学与科研,坚持实践育人,引导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造就未来能够坚定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与科学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7.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06 重要日程
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 强基计划网上报名。
2026年4月15日-4月23日 强基计划考生破格资格申请。
2026年4月24日 公布考生破格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破格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
2026年6月26日左右 公布入围结果及入围标准。
2026年6月27日左右 开放准考证打印。
2026年6月28日-7月4日 考核测试。
2026年7月5日左右 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标准。
07 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围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学校将根据情况对考核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8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三校发布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学校充分发挥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余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理科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01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详见报名系统)填报一个或多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02 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新疆等省(区、市)招收强基计划学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请考生慎重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对于B类考生,未满足A类考生入围要求,但数学单科成绩达145分及以上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之一单科成绩达到满分或理科综合成绩达285分及以上,且在理科组计划数7倍(含)内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6月27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学校考核
7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A类、B类考生统一考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为综合素质评价,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考生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可以申请免体育测试(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同分排序比较时排在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之后。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A类、B类考生,均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数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7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强基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相关工作参照推荐免试工作统一在“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转段高校为本校,转段专业由学校依据强基计划培养方案和招生专业范围确定,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项目。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实施动态进出,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本科期间将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或者申请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强基计划专业对应的普通专业继续学习;如无对应的普通专业,经批准可转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凡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学校的专业选择,不再具有被推荐为免试修读研究生的资格。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围绕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量子信息)、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等专业设置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区、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如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1.具有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2.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招生生源范围如下表所示:

3.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不能录取到应用物理学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不能录取到化学专业。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6年4月13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报名须知,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将诚信承诺书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信息”处。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缴纳初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初试安排及费用缴纳时间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参加学校初试
按要求完成初试费用缴纳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2026年6月12日左右)。
初试考试形式为上机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考生须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各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备注:数学及航空航天知识基础分值为60分(其中数学基础50分、航空航天知识基础10分),数学拔高、化学拔高、物理拔高分值各40分。
初试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
我校将划定初试成绩各省(区、市)分专业合格线,并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通过)。通过初试的考生可参与复试环节,未通过初试的考生不再参与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复试资格认定依据。
(四)考生参加学校复试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我校对通过初试的考生进行复试(2026年6月17日—6月18日左右),复试形式为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育测试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复试具体考核安排和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和本科招生信息网。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满分×750)×15%
校考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高考成绩要求: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同时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及以上)。
校考成绩要求:考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高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均满足上述要求的考生,按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区、市)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
我校将于2026年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我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我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我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我校建立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度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培养方案介绍要点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国际数学前沿,拓展开阔学术视野,打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坚实数学基础,锻炼数学与交叉学科领域的数学思维能力,培养勇攀数学高峰、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分析、方程与动力系统以及代数与几何等核心研究方向。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依托人工智能学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智能基础理论,围绕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探索智能行为的核心机理;人工智能共性关键技术,如智能感知与认知、可信智能、群体智能、智能协同、科学智能等。
应用物理学专业
含应用物理及电子科学两套培养方案,应用物理培养方案依托物理学院培养,电子科学培养方案依托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培养方案聚焦培养学术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一流物理人才,研究方向包括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医学物理、空间物理与空间天气、月球与行星科学、空间天文与基础物理等。
电子科学培养方案聚焦多学科交叉融合,面向后摩尔时代集成电路核心瓶颈,主攻新型存储材料器件、空天算力芯片及自主EDA,以及先进特色工艺装备三大核心研究方向。
化学专业
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仿生界面材料科学,聚焦仿生界面结构调控与功能材料设计;轻质高强材料化学,聚焦轻质高强材料的结构设计与性能调控;能源化学,聚焦高效能源转换与储存材料研究;精准智能合成化学,聚焦仿生限域体系与智能化合成方法。
工程力学专业
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培养方案致力于夯实数理基础,构筑物理认知,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拓宽前沿视野。本专业旨在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综合素质优秀或力学基础拔尖的创新型专业人才,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固体力学,聚焦飞行器结构强度、疲劳可靠性与先进材料力学性能研究;流体力学,聚焦飞行器气动设计、湍流控制与气动声学等前沿领域;一般力学与控制,聚焦飞行器动力学、振动控制与多体系统力学方向。
测控技术与仪器(量子信息)专业
依托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培养。服务国家信息安全与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备从事测控技术与仪器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的战略科学家。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重大科学装置与高端仪器、零磁医疗装备与零磁医学、量子导航与惯性组合导航、光电动态精密测量技术及仪器、先进探测与成像技术及仪器、先进传感技术及仪器、光学惯性定位导航、光量子器件与微纳系统等。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依托材料与科学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材料科学与物理、化学、航空航天等专业的深度融合,着力培养能够解决航空航天先进材料领域复杂工程问题、探索科学前沿、传承空天使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未来领军领导人才。本专业主要包含以下研究方向:高温结构材料与涂层技术、增材制造材料技术、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信息功能与智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和材料智能设计等。
航空航天类专业
含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及飞行器适航技术三套培养方案,分别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基础,厚植情怀,注重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飞行器动力工程培养方案聚焦先进飞行器动力装备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航空发动机结构安全与整机动力学、推进系统智慧热管理与全数字化智能发动机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突破新一代动力系统关键技术,推动未来空天动力装备的高质量发展。
飞行器制造工程培养方案聚焦飞行器制造国家战略需求,开展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精密成形、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装配、数字化设计及智能计算、先进连接与增材制造、智能材料及功能表面、先进微纳仿生设计与制造等研究,支撑新一代飞行器高精度高效率智能制造。
飞行器适航技术培养方案聚焦大飞机、低空经济与绿色发展等战略需求,围绕大飞机适航设计与符合性验证、低空飞行器适航设计与运行安全、智能飞行器系统适航与数字化验证、绿色航空与全寿命持续适航开展研究,服务民用航空安全提升与低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我校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考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须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者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强基计划培训活动。
(七)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理工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不再参与后续选拔。
(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依据入围成绩,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
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数学高考单科成绩*0.2。未入围的考生中,如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取得满分的,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对于报名我校的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考核测试
7月4日前对所有入围考生统一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采取招考分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育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二)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第二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招生录取名额。
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学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转段专业及招生名额以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数学与应用数学】
该专业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和自动化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培养方案瞄准数学学科前沿基础问题,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衔接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相关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
自动化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智能科学科技发展前沿,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双一流”学科,以“AI+机器人”为培养特色,围绕“智能感知-认知决策-自主行为”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体系,设计“低年级基础融通-中年级双创实践-高年级前沿突破”三层递进的人才培养架构,构建前沿技术创新为引领、课程体系创新为支撑、本研培养为路径、双创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创新育人模式,培育驾驭“硬核”科技与产业发展双向需求的智能机器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毕业生可投身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智能科技领域,以卓越创新能力迎接人工智能时代的星辰大海。
【应用物理学】
该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和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物理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强理精工、前沿赋能、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宽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重大战略领域创新拓展的领军人才。
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前沿科技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持“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学院注重学生在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扎实掌握,强化其系统分析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围绕集成电路领域“卡脖子”难题,学院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深化科教融合与产教协同,探索国际合作与联合培养的创新模式。通过与行业龙头企业及知名研究机构的紧密合作,依托校企协同育人平台,联合培养具备卓越创新能力、实践技能、国际视野与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人才。
【化学】
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健康医药、能源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学科特色,实施本硕博衔接、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培养学生具备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
【工程力学】
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来指导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科技等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该专业依托机电学院和机械与车辆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机电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方法,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等综合能力的创新人才。
机械与车辆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领军人才为目标,面向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校企协同创新实践和科研教学有机互动的专业特色,构建学生创新能力体系,聚焦车辆智能化和无人化技术,依托院士和教学名师为核心的育人团队,培养具有科学素养、工程素养和人文素养,具备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能够在车辆运载装备领域从事复杂系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的拔尖创新人才。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该专业依托材料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
材料学院-高能材料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于国际材料领域发展前沿,围绕高能材料的产生、储存、转化及应用等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构建涵盖新能源绿色材料、高能量密度材料、高能率防护材料、高光电转化材料的深度学习与应用的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高能材料领域的基本理论体系及专门知识技能,具备前沿发展视野及实践创新能力。通过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培养高能材料体系设计、智能制造、效能评估及工程应用等方面的领军领导人才。毕业生拥有全生命周期开发能力,可胜任高能材料领域研究设计、装备研发、高端制造、质量验证及全流程管理等关键岗位,适应未来高能材料领域安全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战略需求。
材料学院-特种能源材料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国际材料科学与工程发展前沿,聚焦高端装备对能量材料的关键需求,围绕高分子能量材料在复杂工况下的能量调控与输出等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涵盖复合能量材料体系、耐极端环境高分子及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的系统化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从分子设计、结构优化到工程应用的全链条理论与关键技术,具备跨学科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本方向突出材料设计与工程实现的深度融合,通过“理论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攻关”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强化材料成型、复杂工艺调控、服役行为分析及可靠性评估等方面的系统训练,培养具备复杂材料体系设计与工程化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毕业生拥有从材料设计到工程应用的全流程开发能力,可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与空天动力相关领域从事材料研发、工艺开发、性能评价及系统工程等工作,适应未来材料技术向高性能化、长寿命与高可靠性发展的战略需求。
六、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造假或在学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记入诚信档案。
4.强基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本科期间阶段实施动态分流补入,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且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5.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6.我校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选拔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7.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8.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6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9.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要求,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历史学、哲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河南、重庆、陕西开展招生;哲学专业面向北京、辽宁、浙江、山东、湖南、四川开展招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具体学习方向包含突厥文和古藏文,其中突厥文面向北京、山西、山东开展招生,古藏文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开展招生。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数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历史学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历史科目;哲学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不限制考生选考科目(“3+1+2”模式省份,招生计划投放在历史类)。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26年4月10日-27日上午12:00前考生可登录“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报名确认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须于2026年6月10日-20日在报名系统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三)入围校考办法
2026年6月27日前,学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分数线。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四)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2026年7月3日前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 笔试:历史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历史学基础”,包括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两部分;哲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哲学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三部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专业笔试内容为“民族古籍文献学基础”,包括古代汉语、中国通史两部分。
2. 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等三个环节。面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3. 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体重指数(BMI)、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考核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
特别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 校考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2.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校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所在省份招生计划数,我校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各省“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我校将于2026年7月5日前召开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会议,划定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后续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顶层设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优化完善本研衔接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文史哲打通培养,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
同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互动式、混合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学习积极性。坚持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实行问题导向教学方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培养。
(二)优化完善本研衔接的培养方式
实行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所属学院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意愿,学生可自主选择攻读硕士研究生或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支持“强基计划”每一位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为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公派留学名额和资助金额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四)实施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的交流合作,鼓励吸纳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完善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校考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醒:
1、本文仅同步首都教育发布的信息,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2、北京高考高招信息持续更新,详情请查看2026年北京市高考高招报名信息汇总(报名通知、高考试卷及答案、体检、录取分数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