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土地征收预公告,涉及小学、中学、托幼用地等,同时包括西红门镇第六经济合作社、第十二经济合作社、星光社区经济合作社,土地用途城市道路、居住用地等信息,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
规划小学、中学、托幼用地!大兴区发布一则征地预公告
为实现大兴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位于大兴区西红门镇。
范围:东至DX04-0102-6039、6043地块西红线,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南至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规划宏康东路北红线;西至规划欣顺街东红线,DX04-0102-6033、6036地块,南五环路北侧代征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宏业东路南红线,DX04-0102-6033 地块。
权属: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六经济合作社、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星光社区经济合作社。
用途:城市道路用地、防护绿地、二类居住用地、小学用地、中学用地、托幼用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拟用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镇东区B组团土地一级开发(5)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内容,待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大兴区人民政府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西红门镇政府和被征地村子以张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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