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转学汇总,其中朝阳区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学初中转学政策明确,对象限定为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八年级学生,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转入。京籍学生需满足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变更且超出原校服务范围,非京籍需通过专项材料审核,本市学籍非京籍(含按京籍对待)需在朝阳区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自购房屋,具体以官方要求为准。
朝阳区2025至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小学初中转学对象及条件
转学通知→2025至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转学申请入口→2026年寒假前朝阳区义务教育转学报名系统入口
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
具有本市学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政府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等)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具有外省市学籍且符合朝阳区就读条件的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
3.非本市户籍学生
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其中:具有本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具有外省市学籍且符合朝阳区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
温馨提醒:北京市中小学寒假前转学要求即将陆续开展,详情可收藏查看北京市各区中小学义务教育2025-2026学年度寒假前转学信息汇总(转学通知、材料、方式、流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