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5-2026学一年第期小学初中转学要求汇总,其中昌平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安排,详细说明了转学申请的时间窗口、所需条件及具体办理流程。此举旨在为学生家长提供清晰指引,确保转学申请顺利完成。
北京市昌平区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有序地做好昌平区中小学校转学工作,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中小学2025-2026学年校历安排,现就本学年第一学期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一2026年1月6日下午17:00申请转入昌平区就读的学生在“昌平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学服务平台入口”中采集转学信息并提交审核。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家长可以登录“昌平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学服务平台入口”采集转学信息申请转学;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家长须参照《昌平区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标准》,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四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持《在京就读证明(公办)》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按本市户籍对待和外籍、港澳台的学生家长需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一2026年1月6日下午17:00
二、网上申报流程
申请转学学生的父母登录“昌平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学服务平台入口”,仔细阅读“温馨提示”,选择转学类型和学段,首次进入请先注册,根据提示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转学所需材料原件照片(请勿上传扫描件),清晰可辨,保证填报的基本信息与上传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信息一致,并且下载打印“知情同意书”,认可“知情同意书”内容后,签名上传。双 (多) 胞胎子女须重复上述流程,分别进行填报。
三、网上申报条件
1.市内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2)学生随父母房产所在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房产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
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跨省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为昌平区户籍;
(2)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且其父母在昌平区独立拥有大产权房《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3.境外返京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境外返京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京籍跨省转入条件,另需再提供境外学历证明。
四、网上申报材料
(一) 市内转学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因随父母户籍迁移,申请在区内或跨区转学,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2.本市户籍学生因随父母房产所在地变更,申请在区内或跨区转学,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已实际入住);
(3)《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二) 跨省转入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学生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2.本市外区户籍学生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本区房产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已实际入住);
(3)《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境外返京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境外返京提交材料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京籍跨省转入,另需再提供境外学历证明。
五、查看初审结果
时间: 2026年1月9日9:00-17:00
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查看初审结果”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学生信息验证,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1.结果查询为“审核通过”者,即为符合昌平区转学条件,请耐心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如未按时向学校递交转学手续,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2.结果查询为“审核不通过”者,即为不符合昌平区接收转学条件,请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3.结果查询为“退回待修改”者,请按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进行复审,以复审结果为准。如未按时补充修改的,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请确保登记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转学资格。
六、办理相关手续
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父母办理转入事宜( 请保持系统内填报的手机联系畅通)。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七、注意事项
1.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 家长已自行联系转入学校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以及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家长无需填报“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
3.当前昌平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学位不足的情况,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委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对申请转入学生统筹协调就读学校;
4.已由昌平区教委统筹协调完成转学的学生,若主动放弃本次转学,本次转学窗口期昌平区将不再受理其新的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69708814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温馨提醒:北京市中小学寒假前转学要求陆续开展,详情可收藏查看北京市各区中小学义务教育2025-2026学年度寒假前转学信息汇总(转学通知、材料、方式、流程等)

























